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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按照“团结、创新、勤政、高效"的原则,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怀仁教育形象,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人都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人人都是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监督员。
二、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全部教师都要达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三、坚持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制度。做好“四用语”和“八用字”。
普通话“四用语”。在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学校内部工作用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首句使用普通话文明语。
“八用”规范字。在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牌、指示牌(标志牌)、告示栏、奖牌奖状证书、宣传栏(宣传标语)、网页等自觉使用规范字。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带头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发扬“校长带教师、教师带学生”推普工作好传统,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加强层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做到“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工作到位、计划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五、坚持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奖励制度
(一)把说普通活、写规范字列入教师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师、教辅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二)按照语言文字工作教育教学要求,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列入校长职责;列入对学校行政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列入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列入评选先进教师、先进科组级组的必备条件;列入公开课、评选优秀课例的必备条件;列入评选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各类积极分子的必备条件。
六、开展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骨干工作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八、每学年定期、不定期对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进行自查整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组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